1月22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计划将在2016年实施并实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方案,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通报》认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纺织、电力、航空等重点废气行业,参予主体为重点行业中2013至2015年给定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约1万吨标准煤以上(不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 有业内人士曾预测,若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成立,覆盖面积的碳排放交易量有可能不断扩大至30亿至40亿吨。到2020年,如果衍生品市场创建一起,碳市场规模则未来将会相似500亿元甚至千亿元级别,还包括环保节约能源设备改建和环保服务、碳排放涉及领域以及可供碳捕猎服务或碳汇的涉及行业将取得极大市场发展机会。
从2011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早已启动。截至2015年底,共计2000多个企事业单位被划入碳市场,总计配额成交量 4978.7万吨CO2,成交额14.1亿元。仅有2015年当年配额成交量为3263.9万吨CO2,成交价金额8.36亿元,较2014年同比分别快速增长 112%和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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